否能申请《金安区临时救助》

信件编号: 09245048617292 来信时间: 2025-04-18 09:50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
内容: 2025年4月15日我在给区长信箱发了一封是否能申请《金安区临时救助》的信件16日下午社区18日上午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分别和我联系上了,解释情况讲解了政策告知了办法,告知我可以办理的程序。也讲解了就是不能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只要有承诺也是可以办理,但因我保管不慎东西已经丢失已经不能提供任何证明。我就想问为什么办个事就这样难!不是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过去不是一直强调无纸化办公让数据代替信纸,为什么到现在还要复印这么多证件和文档。当时街道民政工作给我看的文件就有可以网上申报的,我也提出来了,街道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不行。我想只要利于他们工作内容的就执行,不利于他们工作的就摒弃。政府一直都强调学习江浙沪工作的办事效率,可是到了实际办理的时候老办法、老经验继续搬过来继续使用。江浙沪工作人员说你不要老来“麻烦”我,我们一次性给你办完所有可以办的事。我们这里就是挤牙膏的工作方式,你不问他不告知,你问就推脱。当时在街道大厅几个工作人员只有一个年轻的女性工作人员在我旁边解释安抚,其他人员都在指责我的不对,不想说当时的情景。心寒!从小也在那里长大的真心希望街道工作人员能确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高效解决居民诉求,探索创新的工作方法,全面优化办理流程,切实做到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提升居民满意度。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金安区民政局    答复时间:2025-04-18 16:5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金安区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规定,临时救助可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六安民政”、下载皖事通APP在“皖救一点通”模块进行线上申请,申请后同步到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系统进行办理,但目前系统并未实现直接打卡发放临时救助金;《金安区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规定: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提交,但目前平台系统内未能实现查询材料功能。针对您当时提出的医药发票为何要提供原件问题,临时救助是给予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在认定临时救助标准时需扣除其他救助保障政策资金,当时也已告知您如不能提供原件,可以提供标注“原件用于何种救助保障政策和金额”的复印件。我单位工作人员已向您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告知您相关申报流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在工作中努力改进。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安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电话:0564-363462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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